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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四 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 是指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废弃物中的有机质高温分解率达到99.99%,重金属被固定在熟料晶格中,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应用一:污泥

一、湿污泥直接入窑焚烧高含水率(80%以上)污泥经仓泵系统,由窑尾烟室高温段(1100℃)投入水泥窑内,有机质高温焚毁,无机质入回转窑高温(1450℃)煅烧成水泥熟料。 湿污泥入窑需设置压缩空气打散装置、气体密封装置及冷却装置。高含水率(80%以上)污泥直接入窑,水分蒸发吸收大量热量,烟气量增大明显,对水泥窑正常生产影响较大,不适合污泥大规模处置。

二、湿污泥脱水干化+水泥窑协同处置

应用二:危险废弃物

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须进行成分检测后,单独制定相应的预处理工艺及入窑投加点。

典型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工艺如下:

1、有热值的危险废物,可作为替代燃料从窑头主燃烧器加入;

2、液态危废可从窑头罩采用喷雾或者液滴形式投加;也可与其他固态危废混合,泵送入窑尾烟室高温段(1100℃以上);

3、固态危废从窑尾烟室高温段(1100℃以上)投加。

应用三:污染土壤

为防止污染土壤在存储过程产生二次污染,污染土储存使用带互锁闸门的存储充气膜大棚,棚内装有换气设备,定时将充气膜大棚内的气体抽送到水泥窑高温焚烧。污染土壤可作为水泥生产的黏土质原料,经配料后根据其有害成分,从水泥窑不同位置投加入窑,高温烧制成水泥熟料。

创建时间:2025-02-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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