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炼油动力站新增130t/h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9 被阅览数:3028 次 作者: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惠州石化炼油动力站新增130t/h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石化炼油动力站新增130t/h锅炉项目位于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炼化一期动力站预留锅炉用地内,主要为保证事故情况下蒸汽的供应,在现有2台130t/h锅炉的基础上扩建一台130t/h燃油锅炉。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本体、2台送风机、2台引风机、1套减温减压器、1套SCR脱硝装置及氨气制备区、1套无塔式中亚旋膜除氧器。项目总投资8656万元。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SCR脱硝装置排污水、地面冲洗水。锅炉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水垢,进入场内循环水厂处理后回用;SCR脱硝装置排污水为氨气制备区发生事故时的排污水,产生量较小,中和池中和等处理后回用;少量地面冲洗水由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排放至厂区雨水监控池,依托现有雨水系统处理后排放。
2、废气污染源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为燃料油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烟尘。本项目的燃料油采用108单元生产的加氢柴油以及重芳烃1:1混合,燃料油中硫含量较低;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脱硝装置处理排放的烟气。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各类油泵、风机等设备的动力噪声。拟采取一系列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SCR装置更换的废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厂家回收。
三、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的锅炉排污水、SCR脱硝装置排污水、地面冲洗水产生量较小。通过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收再利用,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采用低硫燃料油,并采用低氮燃烧器及SCR脱硝处理装置,锅炉烟气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殊限值要求,根据预测,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a类要求,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催化剂经厂家回收,经过妥善处理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在做好各项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条件下,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过分析论证,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保证“三废”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理处置,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于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http://www.tsinghuagh.com/N1.asp?id=126查询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调查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各界代表、企事业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潇 联系人:赵佳树
电话:0752-3685982 电话:010-62794615
E-mail:xioaxiao2@cnooc.com.cn E-mail:1124132402@qq.com
八、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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